好心肝會刊肝病資訊

第62期

出刊日:2013-04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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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大醫院首例  換心人10個月後又換肝

臺大醫院完成首例換心者10個月後再換肝的手術。這是名50多歲的病人,去年因為急性心肌炎導致心臟衰竭,幸運等到車禍腦死者捐贈心臟,不料手術後10個月發生猛爆性肝炎,只能靠換肝延續生命。所幸這次親人願意活體捐贈肝臟,讓他又撿回一命。
 
這名病人原本就是B型肝炎帶原者,可能是換心後服用抗排斥藥物,引發猛爆性肝炎,以致於得經歷二次器官移植手術。相隔一段時間接受二次器官移植手術,臺大過去也有多起案例,如換心之後又換腎,或是換心之後又換肺,這在技術上並不困難,但病患短時間內要承受兩次大手術,對體力是一大考驗。
 
臺大醫學院外科教授胡瑞恆表示,由於人體的保護機制使然,對於外來的器官會當成異物予以攻擊,產生排斥反應,所以必須服用抗排斥藥物。對於B肝帶原者而言,抗排斥藥物因為會抑制免疫力,有可能因此引起B肝病毒活化,甚至產生猛爆性肝炎,因此,理想上有意進行器官移植者,最好先治療B肝,再接受手術,不過像急性心肌炎這種緊急情況,只能先移植心臟救命再說。
 
換心又換肝之後,男子除了服用抗排斥藥之外,也要服用治療B肝的抗病毒藥物,以免肝臟再度急性發炎。不過,抗排斥藥物的藥量並不會因為身上有兩個以上的移植器官,而必須加重藥量。只是,不管是抗排斥藥物或抗B肝病毒藥物,男子都必須終身服用,才能保護體內這兩個得來不易的新器官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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