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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官移植會傳播癌症?醫師:風險比開刀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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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7月《美國移植期刊》發布研究報告指出,有3名器官受贈者使用同1名女性器官捐贈者的肺臟、肝臟與腎臟,相繼得到癌症去世。醫師檢驗癌細胞的DNA,發現這3名器官受贈者的癌細胞均來自這位捐贈者的乳腺癌。
 
該研究認為,受贈者均因相同來源的乳腺癌細胞引發癌症,可見癌症可透過器官移植傳播;但將受贈器官去除後,停用抗排斥藥,人體免疫力可逐漸恢復,最終癌症情況可獲得完全改善。
 
臺大醫院外科部主治醫師吳耀銘表示,上述情形機率極低,約0.01~0.05%,比開刀風險還小。該名女性捐贈者生前並未被發現有癌症,可能當時癌細胞還非常少所以檢查不出;而器官移植者因服用抗排斥藥,免疫力本來就會降低,又接受了有潛在癌細
胞的器官,才會讓癌細胞「坐大」。
 
不過民眾不必過於擔心,現行器官移植程序中,對於捐贈者會篩檢是否有癌症及其他傳染病(例如AIDS、庫賈氏病等),在器官捐贈移植作業手冊中,即規定捐贈心臟、肝臟、腎臟、肺臟者需「無顱內腫瘤外之癌症病史」。
 
吳耀銘醫師指出,器官移植者免疫力降低,所以較一般人容易罹患某些疾病。以肝臟移植者為例,容易有高血糖、高血壓、三酸甘油酯偏高、骨質疏鬆、腎功能代償不全;此外,根據統計,肝臟移植的患者,一生中罹患惡性腫瘤的機率是一般人的5~6
倍,所以器官移植者務必定期回診,早期發現、早期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