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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查發現胃腸道基質瘤 需手術切除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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胃腸道基質瘤是好發在胃腸道的惡性腫瘤,為僅次於大腸癌、胃癌的消化道惡性腫瘤。一般人對此病較為陌生,依據健保資料,台灣每年至少新增250至300個復發或轉移性的胃腸道基質瘤,所幸近來在標靶藥物蓬勃發展下,此病可穩定控制,不再是絕症!
 
臺大醫院外科部主治醫師、臺大醫學院外科助理教授楊卿堯,曾在接受《好心肝》會刊諮詢時指出,臨床上統計顯示,胃腸道基質瘤好發於40歲以上族群,50至70歲間為發生年齡高峰,男女比例約1比1,發生部位以胃部5到6成居多,其次為十二指腸以下到迴腸,約占2至3成,其餘10%為大腸、食道等非胃部等部位,另後腹腔也可能會發生基質瘤。
 
由於胃腸道基質瘤早期症狀並不明顯,即使有症狀,也只會出現上腹悶痛、類似胃食道逆流等的胃腸輕微不舒服症狀,很難早期發現。目前胃腸道基質瘤的臨床標準治療是「手術完整切除腫瘤」,以降低復發和轉移風險,後續視情形使用標靶藥物治療。
 
不過胃腸道基質瘤臨床處理仍細分下列幾種情形:
一、 在「胃部」胃黏膜下小於1公分的胃腸道基質瘤,建議規律回診,半年至一年接受一次一般內視鏡追蹤。一旦發現腫瘤增大,再予以切除,治癒率和提前預防性切除一樣好。
二、 在胃部的1到2公分腫瘤,靠近胃大彎或胃前壁的位置,腹腔鏡手術風險較低,可考慮切除;但若腫瘤位置靠近胃食道交界處或賁門,因手術風險較高,可考慮密切追蹤,若開始變大,再予以切除。
三、 發生在非胃部(如:十二指腸、空腸、迴腸、直腸、食道)小於2公分的腸道基質瘤,由於轉移風險很高,應該予以切除。
四、 不論發生部位,胃腸道基質瘤只要大於2公分都應該手術切除。
 
病人若有以下情況,除了手術外,會再輔以標靶藥物治療:
一、腫瘤有轉移性或局部侵犯
1. 在開刀前已有肝轉移或遠處轉移。
2. 腫瘤拿不乾淨、有局部侵犯的狀況。
 
二、高復發風險
1. 腫瘤大於10公分。
2. 腫瘤在50個高倍顯微鏡視野下分裂指數大於10。
3. 腫瘤大於5公分且50個高倍顯微鏡視野下分裂指數大於5。
目前健保給付高復發風險且手術已完全切除之胃腸道基質瘤病患,術後輔助標靶藥物3年。但若是轉移性或局部侵犯的胃腸道基質瘤病人,則必須一輩子長期規律服用標靶藥物,才能達到絕佳控制。此種情況健保可給付至藥物無效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