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心肝會刊肝病資訊

第101期

出刊日:2023-01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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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人需要肝移植, 捐肝如何評估?

除了意願,醫學上對親屬捐肝的重要前提,就是要確保捐贈者的健康,而不是多製造一個病人,因此捐肝必須符合許多醫學上的條件,包括肝臟體積要足夠救人、剩下的肝臟也要能應付自己的需要,才適合捐贈。
 
諮詢/吳耀銘(臺大醫院癌醫中心分院副院長、臺大醫院外科部及肝臟移植小組主治醫師、臺大醫學院外科教授)
撰稿/張雅雯、黃靜宜
 
江先生罹患肝癌,已復發多次,醫師建議可考慮換肝,但排隊等待大愛捐贈肝臟緩不濟急,所幸一對兒女基於孝心都表示願意捐肝。不料,檢查後兒子有重度脂肪肝、女兒有產後憂鬱的情緒,經醫院評估當下都不適合捐贈。儘管如此,兒子捐肝意願強烈,發揮毅力用了3個月的時間減重12公斤,順利消除脂肪肝,也得以如願捐肝救父。

台灣肝病患者眾多,換肝是部分患者病情進展到最後的一線希望,然而大愛肝臟的來源有限,導致長期都有1千多名需要肝臟移植的病人在等候名單上。所以,在台灣,高達8成以上的肝臟移植都是親屬之間的活體肝臟捐贈。

限五親等內的血親或姻親 50歲以下成年人為佳
親屬捐肝首先要符合法律的親等規定,且必須確保捐贈者完全出於自由意願。我國只允許五親等內的血親或姻親可活體捐贈,且如果要捐給自己的先生或太太,兩人必須生有子女或結婚2年以上,以杜絕為了捐肝而結婚。

未成年者不能捐贈,若介於18至20歲,須送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核通過。年齡上限雖無明文規定,但考量60歲以上除了本身可能有其他疾病,產生術後併發症的風險也較高,故臨床上不建議60歲以上年長者捐贈,最好是50歲以下成年人。

捐肝需在自由意願下決定 不必礙於情面
隨著醫學進步、捐贈者的疑慮減少,捐肝給親屬的佳話已經愈來愈普遍,但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,有些親屬雖然來做捐肝評估,但內心其實很掙扎,只是礙於人情義理不好意思當面說「不」,而醫院在評估有意捐肝者的條件時,捐贈者的意願、心理及精神等方面的狀態,也是評估重點。

例如,曾有潛在捐贈者在社工面前透露其實內心很害怕,社工詢問後發現他是迫於壓力前來接受檢查,否則無法面對其他家人。其實醫院對於捐贈者的意願絕對是擺在第一位,若表達出不願意或有壓力的狀態,就不符合捐贈條件,醫院也會委婉處理,不會讓捐贈者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捐贈。

血型最好相同或相容 有B、C肝者不適合捐贈
符合法律規範後,接著要進行生理的評估,第一階段會在門診做抽血檢查,首要重點就是評估血型,捐贈者與受贈者的血型最好相同或相容,移植的效果最好,然而若病情緊急,在沒有血型相同或相容的人選下,即使血型不相容者,目前也有技術可以克服,不再是移植的絕對限制。

活體捐贈非常注重捐贈者的安全,若捐贈者有B肝病毒帶原,由於本身就是肝硬化、肝癌的高風險群,就不適合捐肝。至於若是有C肝,雖然目前已有藥物可治癒,但曾感染C肝者,也是肝硬化及肝癌的高風險群,所以目前還是不適合捐肝。

需計算肝臟體積是否足夠 嚴重脂肪肝無法捐贈
若通過初步的生理檢查,第二階段需住院檢查,包括做電腦斷層計算肝臟體積、做磁振造影看肝臟及膽管的血管情況。肝臟雖然可以再生,但體重愈輕者、肝臟愈小,能捐出的體積也愈小,加上肝功能也會影響肝臟的品質,需透過更精密檢查來評估以下3個部分:
1捐出肝臟的體積:捐肝者最好能捐出受贈者體重1%以上的肝,最少也要有受贈者體重的0.8%,才足夠受贈者使用。例如受贈者體重50公斤,就需要捐出400∼500公克的肝臟。肝臟分左肝與右肝,成人之間的捐贈,多半是捐比較大的右肝;若成人捐肝給小孩,多半捐較小的左肝即可。

2剩餘肝臟體積至少要30%:捐贈者最多可捐肝臟總體積的三分之二,至少要保留30%的肝臟,以確保自身的安全。剩下的肝臟會再生,術後3至6個月平均可以長回原來的8成左右。

3是否有嚴重脂肪肝:若有嚴重的脂肪肝,對捐贈者與受贈者都有危險,所以不能捐肝。所幸脂肪肝可以靠減重方式改善。

術後需注意併發症 微創手術復原期可縮短
為了確保安全性,要從捐肝「候選人」成為捐贈者,必須通過上述層層關卡;而且若剛好在感染急性期,也不能施行手術。近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曾有捐贈者不巧在術前染疫,導致手術必須延期,待捐贈者康復後評估身體狀況許可,才再次安排捐肝手術。

術後除了疼痛的問題,少部分還可能產生膽管阻塞或膽汁滲漏、傷口感染、腹水或胸水等併發症,不過醫療上都能妥善處理,避免危及生命。

若以傳統開腹手術捐肝,大約1周後可出院、2周後肝功能恢復正常;1個月後可進行比較不需勞力的工作,3個月後才能進行勞力型工作或激烈運動;若是選擇微創手術捐肝,術後恢復時間可大幅縮短,通常2周後即可恢復非勞力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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